毛华斌
我们必须坚持契约精神。生活中常见的借条、快递面单、购房合同,劳动合同等就是一种契约。契约的规范性要求借条必须有具体的借出时间,寄快递要实名制,劳动合同必须书面。契约即合同,合同即契约。
采购合同作为契约的一种,必须具备法定的条款,同时还可以有双方约定的内容。交易双方带着友好合作的目的签订采购合同,这是坚持契约精神的第一步。一份规范的采购合同能将交易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促进合同全面顺利履行,最终实现合同双方的经济利益。签订规范的采购合同是坚持契约精神的第二步。产品不同要求就有区别,为了达到周密、严谨的效果就需要调整相应的条款内容。歧义、粗略的采购合同容易引起纠纷,带来连锁损害效应。采购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就会影响合同的履行,损害签订双方预期的经济利益。供方不能按照合同签订的交货时间完成交货,需方所需的采购物资无法及时到货,生产延迟,导致需方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不能及时履行。于需方而言,其可能背负着双重甚至更大的经济损失。所以,采购合同规范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采购合同不规范,合同质量等方面所引起的合同内容粗略、表述不够精确等,在合同得以正常履行时不会存在重大问题,但是在交易双方发生争议时往往会对权利义务的解释及争议处理带来麻烦甚至要承担败诉的风险。为此,企业的采购部门应当提高对采购合同规范化重要性的认识。修订合同制定、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把采购交易风险降到最低。
作者简介:毛华斌,任职上海宝临防爆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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